出马仙附体怎么解决 出马仙附体阴气太重怎么办
作者:service发布时间:2023-03-02分类:出马|出道仙浏览:106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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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附体?遇到附体的现象,应该怎样处理才如法
所谓附体不过是癔症而已。积极治疗就好。
癔症(分离转换性障碍)是由精神因素,如生活事件、内心冲突、暗示或自我暗示,作用于易病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。癔病的主要表现有分离症状和转换症状两种。癔症的症状是功能性的,因此心理治疗占有重要的地位。该病预后一般较好,60%-80%的患者可在一年内自行缓解。
发病原因
1、生物学因素
(1)遗传:最早的癔症遗传学研究是Kraulis在1931年完成的。他调查研究了1906~1923年期间被Kraepelin诊断为癔症患者的所有亲属,发现患者父母中有9.4%曾患癔症住院;兄弟姐妹中有6.25%曾患癔症住院。癔症患者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中分别有1/2和1/3的人有这种或那种人格障碍。
(2)素质与人格类型:通常认为,具有癔症个性的人易患癔症。所谓癔症个性即表现为情感丰富、有表演色彩、自我中心、富于幻想、暗示性高。国外还有不成熟、要挟、性挑逗等特征的描述。
(3)躯体因素:临床发现神经系统的器质性损害有促发癔症的倾向。多发性硬化、颞叶局灶性病变、散发性脑炎、脑外伤等均可导致癔症样发作。
2、心理因素现代医学观点倾向于癔症是一种心因性疾病。
3、社会文化因素社会文化因素对癔症的影响作用较明显,主要表现在癔症的发病形式、临床症状等方面,有人认为也影响其发病率。
发病机制
癔症的发病机制尚不完全清楚,较有影响的观点大致可归纳为两种。第一种观点认为癔症是一种原始的应激现象。所谓原始反应即人类在危机状态下所表现出的各种本能反应。包括:①兴奋性反应如狂奔、乱叫、情感暴发等精神运动性兴奋状态;②抑制性反应如昏睡、木僵、瘫痪、聋、哑、盲等;③退化反应如幼稚行为、童样痴呆等。
第二种观点认为癔症是一种有目的的反应。临床实践发现癔症常常发端于困境之中或危难之时,而且癔症的发作往往能导致脱离这种环境或免除某些义务 。
分离症状的主要表现
(1) 分离性遗忘:表现为突然不能回忆起重要的个人经历。遗忘内容广泛,一般都是围绕创伤性事件。这一遗忘的表现不能用使用物质、神经系统病变或其他医学问题所致生理结果来解释。固定的核心内容在觉醒状态下始终不能回忆。
(2) 分离性漫游:伴有个体身份的遗忘,表现为突然的、非计划内的旅行。分离性漫游的发生与创伤性或无法抗拒的生活事件有关。情感暴发:很多见。表现为情感分发泄,时哭时笑,吵闹,对自己的情况以夸张性来表现。发作时意识范围可狭窄。冲动毁物,伤人,自伤和自杀行为。
(3) 情感暴发:很多见。表现为情感分发泄,时哭时笑,吵闹,对自己的情况以夸张性来表现。发作时意识范围可狭窄。冲动毁物,伤人,自伤和自杀行为。
(4) 假性痴呆:给人傻呆幼稚的感觉。
(5) 双重和多重人格:表现为忽然间身份改变。比较典型的就是民间说的“鬼怪附体”。
(6) 精神病状态:发病时可出现精神病性症状。与分裂症的区别主要在于幻觉和妄想的内容不太固定,多变化,并且很易受暗示。
(7) 分离性木僵:精神创伤之后或为创伤体验所触发,出现较深的意识障碍,在相当长时间维持固定的姿势,仰卧或坐着,没有言语和随意动作,对光线,声音和疼痛刺激没有反应,此时患者肌张力,姿势和呼吸可无明显异常。
转换症状的主要表现
(1)运动障碍:可表现为动作减少,增多或异常运动。瘫痪:可表现单瘫,截瘫或偏瘫,检查不能发现神经系统损害证据;肢体震颤、抽动和肌阵挛;起立不能,步行不能;缄默症、失音症。
(2)痉挛障碍:常于情绪激动或受到暗示时突然发生,缓慢倒地或卧于床上,呼之不应,全身僵直,肢体抖动等,无大小便失禁,大多历时数十分钟。
(3)抽搐大发作:发作前常有明显的心理诱因,抽搐发作无规律性,没有强直及阵挛期,常为腕关节,掌指关节屈曲,指骨间关节伸直,拇指内收,下肢伸直或全身僵硬,呼吸阵发性加快,脸色略潮红,无尿失禁,不咬舌,发作时瞳孔大小正常;角膜反射存在,甚至反而敏感,意识虽似不清,但可受暗示使抽搐暂停,发作后期肢体不松弛,一般发作可持续数分钟或数小时之久。
(4)各种奇特的肌张力紊乱、肌无力、舞蹈样动作,但不能证实有器质性改变。
(5)听觉障碍:多表现为突然听力丧失,电测听和听诱发电位检查正常,失声,失语,但没有声带,舌、喉部肌肉麻痹,咳嗽时发音正常,还能轻声耳语。
(6)视觉障碍:可表现为弱视、失明、管视、同心性视野缩小、单眼复视,常突然发生,也可经过治疗突然恢复正常。
(7)感觉障碍:可表现为躯体感觉缺失,过敏或异常,或特殊感觉障碍。感觉缺失范围与神经分布不一致;感觉过敏表现为皮肤局部对触摸过于敏感。
癔症的特殊表现形式
1. 流行性癔症 即癔症的集体发作,多发于共同生活且经历、观念基本相似的集体中。起初有一人发病,周围人目睹受到感应,通过暗示,短期内呈爆发性流行。
2. 赔偿性神经症 在工伤、交通事故或医疗纠纷中,受害者有时会故意显示、保留或夸大症状,如处理不当,这些症状往往可持续很久。有人认为,这属于癔症的一种特殊形式。
3. 职业性神经症 是一类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运动协调障碍,如舞蹈演员临演时下肢运动不能,教师走上讲台时失音等。
癔症性精神病 在精神刺激后突然起病,主要表现为意识朦胧、漫游症、幼稚与紊乱行为及反复出现的幻想性生活情节,可有片段的幻觉、妄想。自知力不充分,对疾病泰然漠视。此病一般急起急止,病程可持续数周,其间可有短暂间歇期。缓解后无后遗症状,但可再发。
究竟"附体"是怎么回事及如何解决
动物精为了得到人身上与生俱来的五百年道行,就会来附体。附体给人制造幻视幻听梦境,甚至幻嗅幻触,非常容易。出道出马仙的本质,也是人被妖邪附体,被迫成为妖邪的傀儡替它做事。包括给人带来不学而会的本事,都是可疑不祥的,并不是人的什么前世的本事。妖邪为了折磨人就范,经常制造磨难不顺再假意搭救人来达到目的。另外它是阴性的,经常令人产生各种急慢病。真正清修的动物精,根本不会附体于人。附体于人的,已经触犯了天条,这样它修不上去,人也修不成,两厢悲哀。而且它将来还会被雷劈的。所谓出马积累功德什么的那都是谎话。所以遇到这类情况,念经做法吃素放生回向找出马看事的,都效果不大。
《天坛玉格》:“法师不得淫祀五鬼、五通等妖灵。”又云:“一切上真天仙神将,不附生人之体,若辄附人语者,决是邪魔外道,……行法之士当审察之。”这里说的明明白白的,附体于人的,根本不是什么神仙,而是邪魔外道,是要被行正法的道士执行天诛用道法斩杀的。有的附体在这个人死后,再找下一个人去附,因为能说出上一个人的事,故被一些没有正法实修实证的教派误以为有轮回。“再生人”等也是这个道理。事实上既没有轮回,更没有什么冤亲债主。
被妖邪附体的人,轻者噩梦梦魇鬼压床,幻视幻听,重者得病甚至丧命,经不住折磨妥协的,更往往祸及子孙。如果不遇正法,破了财花大钱也治不好,除非有幸求到正法真修道士用道法将其斩杀。慎之!
(参考来源:闲篱道人愽客,百度“妖精”和“鬼压床”词条)
如果有人被仙儿附体,该怎么摆脱呢?(转载)
◇仁波切:有些所谓的仙儿,常常是些黄鼠狼、狐仙、蟒仙,还有些山神鬼怪之类,其实它们的福报并没有人的福报大,其中有些属于鬼道众生,有些属于阿修罗类。由于他们都依赖于食物,故执着于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;其中一些也依赖于布施的饮食。它们经常为了饮食对某些人纠缠不放。唯有色界天、无色界天不依赖于饮食,因为它们的身体为一种光明体或意识体,不具有像我们这样的色身,故不依赖饮食。
我们在学佛的过程中,注重慈悲的同时也要重视智慧,这一点非常重要!只要我们以了知功德、了知差别、自誓愿受、不说有余皈依处四种心来皈依三宝,即对三宝产生坚定的信解,只要我们具有下至不伤害有情的悲心,具有不执着、不贪求、也不好奇那些特别神奇玄妙怪异之现象,所谓的仙儿就不会找上你,更不会伤害你。因为它们没有能力伤害一个对三宝有信心的人,也不能伤害真正具有悲心的修行人。我们既然已经皈依了佛,就已经皈依了断除一切过失、具足一切功德的佛陀、法宝、僧宝,那就没有必要再去皈依世间的神或仙。有些居士常常去皈依这个神、那个仙,甚至还拜一些江湖人物,是真是假分辨不清楚,来历也不明白,最后上当受骗,非常的可怜。如今国家为我们提供了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,又有了最好的皈依处佛宝、法宝、僧宝,为什么要去拜那些骗子呢?
被仙附体的问题,原因各有不同,很难用一种办法来解决所有附体的问题。比如有的是因为疾病、身体虚弱造成的,只要治好了病根,问题自然就解决了;有的是被妖魔所摄,以驱魔的种种仪轨可以摆脱;有的是家中供养某种仙儿所导致的,这类可用送神等方式解决;有的与不分正邪、盲目崇信鬼神有关,就该去分辨真伪,建立理性的信仰;有的是脑神经出了问题所导致,就该去医院了,如此等等。总而言之,这一切的根本原因是业力所致,所以,积累功德,消除业障,祈请上师三宝加持,从心中消除对这些神灵鬼怪的畏惧和崇信,最终结果就会好一些。有的人往往以畏惧而崇信,这是不正确的。有的人害怕被神灵
被出马仙强行附体,怎么办?
这是好事,只要和出马仙之间的神识被打通了,那么以后都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意识上的沟通,遇到危险它都可以出来帮你化解了,相当于收了个保护你的大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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